新劳动合同法-中国劳动关系里程碑
2007年6月29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劳动关系法制化进程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引起了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企业和员工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历史转型过程中,HR面临着空前的挑战和全新的战略机会。
《劳动合同法》传递了什么信号?
《劳动合同法》产生的背景和原因,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常凯先生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经济原因、社会原因和政治原因。
经济原因:三十年来中国的经济持续增长,很大程度上是中国发挥了比较优势,特别是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但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以支持经济持续增长的路不可能永远走下去。在经济原因上新法传递的信息是:国家引导、鼓励企业创新以保持经济持续增长,而不再鼓励企业仅仅是依靠劳动力价格比较优势保持经济增长。
社会原因:经济的持续增长使全社会的财富增加了,但社会不公平的问题突出了。贫富两极分化引起的社会矛盾,已经影响了全社会的经济稳定与和谐发展。以往中国宪法所规定的按劳分配的原则,实际上已经被按资本、权力分配的趋向所替代,而且社会矛盾的TNT含量越来越大。在社会原因上新法传递的信息是:企业不能无限制地扩大资本与劳动分配的差距,不能以过分牺牲劳动者权益的代价换取企业的财富增长。
5月27日,山西省洪洞县警方破获一起黑砖窑虐工案,成功解救出31名被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的农民工。这一事件引起了全国人民的震惊和愤怒,也奠定了《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主旨。
政治原因:中国现在毕竟还是社会主义国家,还必须要充分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果大多数人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社会地位得不到保障,那么社会主义的基础就会动摇,中国共产党的基础就会动摇。在政治原因上新法传递的信息是:国家不能容忍企业蔑视法律,不能容忍企业在对待劳动者的待遇上蔑视国家的权威,不能容忍企业损害国家的人力基础。邯郸人才网报道
常凯教授认为,劳工问题,劳动关系问题,不仅仅是劳动者个人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个别企业的问题,而是影响整个国家竞争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