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服务
关于开展第一届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
日期:2020-09-15 浏览
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一届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
评定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的评定工作,依据《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开展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评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的评定范围是:制造业、工程建设和服务等行业中的组织和个人,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10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的组织应符合下列条件:(1)登记注册的住所在冀南新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节能、质量政策,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新区招商引进的重点项目,不受3年限制;(2)持续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并提供近2年的数据、信息和按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进行自我评价的自评报告,管理体系健全,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其它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普及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教育培训,质量改进和管理创新成效显著;(3)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其经营规模、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新区同行业前列;(4)主导产品和服务具有企业技术水平、新产品研发能力、节能减排及经营结果处于新区同行业领先地位;(5)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国家、省、市、新区产品监督抽查中,产品没有严重质量问题;(6)有良好的诚信记录,顾客满意度高,模范履行社会责任,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7)申报组织除新区质量主管部门推荐外,还可由新区有关部门推荐。建设业企业由新区规划建设局推荐,服务业企业由新区经济发展局(发改委)推荐;其他企业由新区经济发展局(工信局)推荐。

申报新区质量奖的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本区有关单位负责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为单位或新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作出了突出贡献,不受5年限制;(2)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组织或参与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或其他质量提升活动,在质量兴企、质量兴业、质量强区工作中成绩显著;(3)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开拓创新,爱岗敬业,专注执着,在提高产品质量、精益求精、技术创新、工艺革新、培育和提升品牌、发展绿色、节能、环保、生态型产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单位经济效益等方面贡献卓著;(4)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美德,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诚实劳动,作风严谨,廉洁奉公,赢得干部职工的赞誉和社会公认;(5)在管理或其他特殊领域对质量工作做出卓越贡献。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新区质量奖:(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政策的;(2)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范围的产品未获得相关证照的;(3)近三年国家、省、市、新区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设备、安全、环保事故及重大质量投诉的;(4)近三年因重大质量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个人受到行政处分的;(5)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评定标准

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的评定标准主要依据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四、申报和评定要求

1、申报。凡符合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申报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申报表》或《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的个人申报表》,向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2、受理。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受理结果,并提交至相关专家评定组;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办公室将相关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3、评审。相关专家评审组依据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负责组织评审。

4、评定表彰。对获得新区质量奖的组织、个人,由邯郸冀南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发文公告,并向获奖组织、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事宜

1、新区质量奖的评定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评定标准开展评定工作。

2、《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申报表》、《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个人申报表》、《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申报组织行业分类标准》、《GB/Z19579-2012附录B(组织概述)》到冀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或到新区质量管理群领取电子版。

3、各推荐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新区质评办。

联系单位: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科)

联系人:张海江  牛昆

联系电话:0310-6299751

电子邮箱:jnxqzjk@163.com

地址:邯郸市马头经济开发区新兴大街创业孵化基地5号楼   


邯郸冀南新区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