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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骗预警

清查伪直销、划底线红线,强监管力促直销行业规范发展

2022-10-02 防骗预警 加入收藏
清查伪直销“借壳上市”直销经营许可是直销企业的“身份证”。受多种因素影响,近年来,国内直销业整体经营业绩下降,个别直销企业打“擦边球”搞“合作”,意图“鱼目混珠”,通过转让直销经营许可牟取非法利益。自2019年始,个别直销企业未经商务部门批准,擅自转让公司股权、变更注册资本。个别直销企业与未在我国进行商事登记的国外直销企业或团队合作,使其挂靠直销企业、打着直销企业名义从事违规直销和传销违法行为,产

清查伪直销“借壳上市”

直销经营许可是直销企业的“身份证”。受多种因素影响,近年来,国内直销业整体经营业绩下降,个别直销企业打“擦边球”搞“合作”,意图“鱼目混珠”,通过转让直销经营许可牟取非法利益。

自2019年始,个别直销企业未经商务部门批准,擅自转让公司股权、变更注册资本。个别直销企业与未在我国进行商事登记的国外直销企业或团队合作,使其挂靠直销企业、打着直销企业名义从事违规直销和传销违法行为,产生“规避法律监管、逃避直销经营审批”风险。

针对直销市场出现的转让公司股权、变更注册资本等问题,2021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核查直销企业以合作形式变相转让直销经营许可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核查辖区内直销企业相关情况,重点核查直销企业的股权擅自变更,直销企业的合作方、关联方挂靠直销企业、打着直销企业名义、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直销活动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直销市场监管。

根据总局官方解答,8号文的定位是监管指导意见,是相对较长时间内有效的具有指导性的规范文件,注重政策宣传和导向,强调监管思路和监管重点。8号文明确:“如有合作方、关联方挂靠直销企业,打着直销企业旗号或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传销,而直销企业提供支持、帮助、纵容或默许的,对合作方、关联方以从事传销活动进行查处的同时,对直销企业以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对直销企业以传销共同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如直销企业负责人为合作方、关联方违法活动站台、宣传或提供帮助、便利,又难以追究直销企业责任时,对该负责人个人追究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责任或共同违法责任。”

严规范明底线红线

核查行动给直销“合作”划出红线。这是市场监管部门就直销企业和关联方违法违规合作、挂靠等问题进行的一次全面检视,违反直销审批制度和公平竞争的直销市场秩序行为被有力制止,给动“歪心思、歪脑筋”行违法直销、传销之实的企业敲响警钟。

广东、福建两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两家直销企业未经批准进行重大变更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罚。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一家直销企业的经销商打着直销企业名义从事违规直销和传销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重庆和云南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监管总局布置重点核查的两家直销企业进行约谈和行政指导。

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

新业态健康发展呼唤科学有效的“新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统筹好强监管和促发展的关系,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创新监管理念,加强行政指导,推进社会共治,促进直销行业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一直以来,清查合作、挂靠、并购等“借壳上市”行为都是直销监管的重点。早在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就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将直销企业合作方、关联方纳入监管视线。

市场监管总局严查直销违法行为,指导各地重点查处直销企业涉传、直销牌照买卖、未经批准从事直销、直销活动中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规范直销市场秩序。2006年至2021年,共查处直销违法案件1178件,案值5.4亿元,罚没金额2.4亿元。其中,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违反直销企业设立规定案件占比近七成。

为直销立法以来,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已历经十几年,不过许多人还是不清楚其本身的概念。

公开资料显示,“直销模式”即通过去掉中间商,降低产品的流通环节成本并满足顾客利益最大化需求的一种效率高的营销方式。换句话说,就是生产商不经过中间商而是直接把商品销售到顾客手中的减少中间环节和销售成本的一种销售模式。另外,直销企业的产品覆盖范围很广,保健品、护肤品、小家电等六大类产品均可以走直销渠道。

事实上,直销在我国市场是一个管控严格的行业,直销企业运作需要获得政府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但由于要求严格,不少企业放弃申请直销经营许可,在不受《直销管理条例》约束的情况下,以某些类似于直销的方式开展经营。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市场监管部门客观分析新业态带来的新问题,划定底线红线,用科学监管去伪存真,帮助市场主体克服“成长的烦恼”,规范直销行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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