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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就诊有什么要求?费用报销制度有什么要求?

2022-06-26 工伤保险 加入收藏
工伤后就诊有什么要求?费用报销制度有什么要求?34.工伤后就诊有什么要求?费用报销制度有什么要求?答: 职工医治工伤理应在签署服务合同的医疗组织就诊,情况紧急时能够先去就近原则的医疗组织抢救。工伤医疗不使用医疗保险卡,能够申请办理工伤住院治疗做账或现金结算再费用报销。医治工伤需要花费合乎工伤商业保险诊疗项目文件目录、工伤商业保险国家医保目录、工伤商业保险住院治疗服务标准的,从工伤社会保障基金付款。

工伤后就诊有什么要求?费用报销制度有什么要求?

34.工伤后就诊有什么要求?费用报销制度有什么要求?答: 职工医治工伤理应在签署服务合同的医疗组织就诊,情况紧急时能够先去就近原则的医疗组织抢救。工伤医疗不使用医疗保险卡,能够申请办理工伤住院治疗做账或现金结算再费用报销。医治工伤需要花费合乎工伤商业保险诊疗项目文件目录、工伤商业保险国家医保目录、工伤商业保险住院治疗服务标准的,从工伤社会保障基金付款。工伤职工医治非工伤引起的病症,不享有工伤医疗待遇。35.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有什么待遇与生活护理费用?答: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到事故伤害或是患职业危害必须暂停工作接纳工伤医疗的限期。工伤停工留薪期理应依据伤势的详细情况来明确,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时长,由工伤协议书医疗组织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联合会确定并通告相关用人公司和工伤职工。伤势比较严重或是状况独特必须增加医治限期的,经劳动能力鉴定联合会确定,还可以适度增加,但较多增加不超过12个月。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外,原福利待遇待遇不会改变,由所属单位按月付款。生活不能自理必须医护的,由工作单位承担医护。停工留薪期满时要由劳动能力鉴定联合会鉴定工伤等级,不发原待遇并按工伤等级享有残废待遇。吉林实际待遇如下所示:36.缴纳社保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后有什么一次性待遇?答:吉林工伤医疗结束后一次性派发待遇(一至十级伤残)。37. 缴纳社保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后能够按时得到什么长期性待遇?答:工伤医疗结束后按时派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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