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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跟单个人简历范文
日期:2022-01-21 浏览

  陶小姐

   目前所在: 广州 年龄: 29

   户口所在: 广西 国籍: 中国
婚姻状况: 未婚 民族: 汉族
身高: 156 cm
体重: 43 kg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服装/纺织/皮革跟单,服装/纺织/皮革跟单
工作年限: 3 职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广州,广州
工作经历

   **公司 起止年月:2010-03 ~ 2012-03
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所属行业:服装/纺织/皮革/鞋业
担任职位: 服装跟单
工作描述: 负责从接样板至出货的所有跟单事项,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描述:
1.整理样板资料,按面料品质和款式分系列(客户提供样板)
2.设计分配QC和跟单人员去中大找面料,以及面料需要定做的相关事项。面料找回,协助设计和客户进行面料及色筛选和样板修改
3.制做报价资料,按工厂所擅长和生产能力选择性的给工厂派发样板报价
4.跟工厂议价,报价给客户
5.订单确认后,做合同,生产制单和QC单等订单资料。并统计订单的情况。
6.安排面料测试,审核产前版
7.订单跟踪,按计划跟进货期和质量的监控,并及时处理大货出现的问题,有效可能出现的品质问题。
8.负责跟工厂沟通和处理扣款赔偿等货品质量问题,安排出货
9.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
离职原因:
**公司 起止年月:2009-09 ~ 2010-02
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所属行业:服装/纺织/皮革/鞋业
担任职位: 采购专员
工作描述: 1.根据公司需求,去中大市场找寻色卡以及辅料样板,询价。 2.负责公司样板面料、辅料及时采购,快捷有效的提供样板所需材料给设计及板房3.根据采购计划,去中大市场购买面料,做到物美价廉的效果,最大化帮助工厂原材料成本 3.订单跟踪,负责与客户签订采购合同,督促合同的实施与履行,并办理催讨欠货、退货和索赔款项等事宜;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离职原因:
**公司 起止年月:2007-08 ~ 2008-12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所属行业: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担任职位: 会计
工作描述: 1负责营业部门的全盘账目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获得学位: 毕业日期: 2007-07
专 业 一: 涉外会计 专 业 二: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2004-09 2007-07 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涉外会计 会计证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一般 粤语水平: 一般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 优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计算机详细技能:1、熟悉office办公系统、oA办公系统、能独立的操作并及时有效的完成日常办公文档的编辑工作;2、熟悉服装跟单的工作流程,熟悉中大面料市场

   自我评价

   1.本人性格开朗活泼,待人热情、真诚且稳定性强
2.有高度责任感、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体合作精神;做事有条不紊,领悟性强
3.有近5年的实际工作经验,3年的服装跟单经验,熟悉服装跟单流程,了解面辅料
属性和服装工艺,懂基本报价和成本估算
4.擅长童装服饰,有很强的市场敏锐性,精通电脑操作

  

  职工病假工资计算方法 小编:啊南 160阅读 2021.03.15   首先要知道病假工资扣发的工资基数———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确定工资基数后,还要知道计算中的分母是计薪日,而不是统一的20.92;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首先,在计算病假工资时,职工工资(严格意义上应定义为“职工工资性收入”)为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据此,职工日工资(即“日工资性收入”)为“实得工资×70%÷20.92(天)”。

     其次,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的病假工资计算方法: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予以剔除。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还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除此之外,还应同时符合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沪劳保发(2000)14号文《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