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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填履历遭辞退
来源:邯郸人才网 日期:2009-07-26 浏览
刘小姐在应聘填写履历时虚构事实,在试用期间,她因缺乏应有的工作能力,被公司辞退。日前,黄浦区法院对这起劳动纠纷作出判决,维持公司解除与刘小姐劳动合同的决定。

  2008年7月,刘小姐通过中介公司,应聘上海某机械公司冲压磨具事业部经理代理。刘小姐在雇用申请表上的履历栏填写的是:2000年4月至2005年8月期间担任日本某株式会社中国营业部主任。然而,她的实际工作经历是:2000年4月至2004年9月先后在两家日本株式会社担任海外营业员。

  同年9月,刘小姐进入某机械公司担任冲压磨具事业部经理代理,试用期为2个月;每月工资为税后1.2万元。试用期间,领导发现刘小姐管理能力较差,经过多次沟通也未能改变。在试用期间的最后阶段,公司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刘小姐向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作出有利于刘小姐申请的裁决。公司对仲裁委的裁决表示不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刘小姐在应聘时未如实填写雇用申请表,其对提供虚假信息所要承担的责任是明知的。故作出上述判决。